近日,橫琴新區工商局與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在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雙方就琴港兩地商標知識產權跨境保護和服務(以下簡稱“商標合作機制”)簽訂了合作協議。雙方將促進橫琴、香港兩地商標知識產權更緊密合作,進一步提升琴港兩地商標品牌的整體優勢。
據了解,該份有效期為5年,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作協議。
根據協議,橫琴新區工商局(甲方)與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乙方)將通過共建以商標專用權保護為重點、商標注冊便利化為配套的“商標合作機制”,進一步推動琴港兩地的商標品牌戰略,全方位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服務地方經濟發展。
雙方合作的內容包括通過共同建設注冊、維權、聯盟、仲裁、宣傳“五大平臺”,構建完善“商標合作機制”。
據協議要求,在共同建設的注冊平臺上,對乙方推薦港澳籍、外國自然人到中國內地申請商標注冊和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的,甲方同意開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橫琴商標受理窗口和橫琴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申請受理窗口的綠色通道,并提供快速、高效、優質服務;同時,對乙方推薦港澳、境外企業到內地申請商標注冊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其次,在維權平臺上,對香港市場主體在甲方轄區被他人侵犯商標專用權的,乙方應協助被侵權人向甲方申請維權。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內地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此外,對因兩地法律適用問題產生的分歧,乙方應當向被侵權人充分解釋;對內地市場主體在香港被他人侵犯商標專用權的,乙方應當在甲方提出協助維權要求后,積極協助和指引被侵權人向香港有關部門申請維權。